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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

《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

 - 对哈里斯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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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节选自R.C. 梅特卡夫《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对应》。欲知更多信息,请登录www.ThinkAgain.us。

《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山姆•哈里斯的针锋相对
应该对山姆•哈里斯的《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给出一个智识的回应,能让读者有理由相信东正教的可信度和正直性。不是所有自称基督徒的人都能完全体现耶稣的道德教训。事实上,很多人的言语和行动都使基督之名蒙羞。然而,上千万的美国智慧的基督徒将他们的基督信仰和无神论做了有心的比较,发现后者始终缺乏道德正直的证据和真实基础保证。这不是说无神论者不能成为道德的人过道德的生活,只是他们的道德缺乏根基。无神论没有给社会提供内在的基础以界定正确和错误,除了通过流行舆论,但是不会有多少人认为多数就是正确的。

当有人“被基督的爱转化” 1,而不会“极度,甚至是杀气腾腾地不容忍批评” 2时,这个论述对新教、东正教和福音教会做出的合理辩护或许对读者是有用的。请理解一开始“东正教”、“新教”和“天主教”3这些词语被各教派采用之前,都是有其特定意义的。我说“东正教”只是因为它遵行自基督以来基督教会定义的一切根本教义。“新教”指的是16世纪由马丁路德在1517年发起并由加尔文、茨温利和诺克斯继续的宗教改革后出现的基督教分支。宗教改革当时是为了反抗当时的罗马天主教会的腐败。自宗教改革开始,新教徒就联合起来反对教皇权威,但后来因为一些与东正教核心教义相比微不足道的教义而脱离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佛教、印度教以及几乎所有其它的信仰都与东正教显著不同。哈里斯以及理查德•道金斯4书中都始终有一个错误,即他们常常把所有信仰都归为“宗教”,因此模糊了其中教义上的差别。

因为在宗教改革前500年,罗马天主教会是基督教的主要代表。11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和东正教分裂,其间东正教谴责教皇未经大公会议同意就修改《尼西亚信经》。罗马教皇批准了十字军东征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等恐怖事件,可哈里斯把这些都统统归在“基督教”名下。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尽管起初在1400年代晚期主要制裁假意从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转信罗马天主教的人,后来却把重点转向宗教改革运动后的新教教徒。

约翰•加尔文和马丁•路德这样的新教教徒似乎在传记作家的观点之下性格发生了变化。哈里斯称“约翰•加尔文主张成批屠杀异教徒、变节者、犹太人和巫师,” 5,这或许是从威廉•曼彻斯特的《只能用火点亮的世界》6中发现的。肯尼思•斯科特•烈反对这种观点,他说:“尽管加尔文请求(民事当局)采取更为慈悲的处决方式,塞尔维特还是被用火刑处死…”7事实上,迈克尔•塞尔维特是加尔文时代唯一在日内瓦被处死的人,而那个时代这种处决在别处极其常见。8尽管两万历史学家的意见都不一样,历史上绝大多数以基督名义的凶残暴行都是因为早期罗马天主教会的道德沦丧,而不是基督教新教。在16世纪中期的英格兰,都铎王朝的玛丽一世,也称“血腥玛丽”,曾处死新教徒,为的是使英格兰回归罗马天主教。在她在位的短短5年间,她下令处死280多个新教教徒,这比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任何五年内处死的人数都要多很多。玛丽一世还处死了许多著名的改革者,如托马斯•克兰默、休•拉蒂莫、尼古拉斯•雷德利和约翰•布拉福德。


《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看看现代宗教
在今日美国福音派新教基督徒的人数大概比罗马天主教徒多一倍。9在全世界范围内,罗马天主教一直在阔步弥合先前存在的裂痕。1964年,教皇保罗六世约见了东正教领导人、君士坦丁堡主教哥拉,并撤销了1054年大分裂的咒逐。类似的大公合一努力也见于1994年由查尔斯•科尔森和约翰•豪斯神父起草,由福音教派和天主教会共同发布的文件。这两次和解的努力都招致合理的异议,因为彼此教义显著不同,然而两次都没有产生历史上曾有过的或是当今伊斯兰极端主义信徒所施行的暴力事件。

最后一点,罗马天主教会和新教教会中都有真正的基督信徒。反之,如山姆•哈里斯以及理查德•道金斯在他们收到的信件中所发现的,两教会里也有很多打着基督的旗号却不能真正代表基督的人。 耶稣在《马太福音》13:24-30中详述了这一真理,通常称为“麦子和稗子寓言”。四福音中有三部福音中耶稣问彼得:“你们说我是谁?”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亟待今日有生之人的回答,因为对这个问题的正确解答会带来生命永远的改变,朝着正确的方向,因着神的恩典。

继续读!

脚注: 1山姆•哈里斯,《致基督教国家的一封信》,克诺夫:纽约,2006年),vii.
2 同上。
3 “天主教”一词指的是各地组成真正教会的所有真正基督徒的统一团体,而不是某一具体派别、群体或团体。其首字母大写时也常用于代表罗马天主教会,而不包含任何新教概念。
4 具体见其新书《神的妄想》。
5山姆•哈里斯,同上,第12页。
6 威廉•曼彻斯特,《只能用火点亮的世界》(利特布朗公司:波士顿,1992年)
7 肯尼思•斯科特•烈,《基督教史》,(哈帕:旧金山,1975年)第759页。
8 见阿里斯特•麦格拉斯,《约翰加尔文的一生》,(布莱克威尔出版社:牛津,1993年),各处。
9 http://pewforum.org/publications/reports/poll2002.pdf,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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